人工智能是引领全球科技变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,人工智能法治化治理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重要课题,也是学界研究的热点难点问题。当下,各国纷纷加快人工智能立法布局,但技术发展带来的“科林格里奇困境”,让人工智能领域的法律规制面临预判难、管控难、调适难等多重难题,构建契合我国国情的人工智能立法体系迫在眉睫。
文章认为,欧美等国家已形成各具特色的人工智能立法模式,不同模式在监管逻辑、制度架构、适用场景上各有优劣,为我国立法实践提供了重要参考,但均无法直接适配我国法治体系与社会发展需求。研究系统对比了中美欧人工智能立法的制度差异、规制逻辑与实践成效,深入剖析了各类立法模式的优势与短板,厘清了人工智能治理中技术创新与法律规制的平衡关系。
基于本土化法治实践与科技发展现状,文章提出,我国人工智能立法不应照搬国外模式,应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,坚守安全底线、赋能发展的双重导向,构建“风险分级、分类规制、动态适配”的法治化治理体系。同时,需兼顾技术创新活力与公共利益保障,完善人工智能领域基础性、配套性法律制度,细化监管规则、健全治理机制,走出一条适配我国科技发展、符合社会治理需求的人工智能立法新路径,为人工智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。
近年来,滚球体育APP手机版法艾弗森贝博ballbet体育高度重视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培养,持续搭建学术交流、科研创新平台,鼓励教师聚焦法治前沿、深耕重点研究领域,积极产出高质量学术成果。此次高水平论文的发表,不仅是刘凡老师个人学术研究的重要突破,也为艾弗森贝博ballbet体育学科建设、科研创新与人才培养注入了新动能,助力艾弗森贝博ballbet体育法学学科整体科研水平持续提升。(文图/刘凡 初审/唐自政 审核/刘鑫)




